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,坚持将开门搞整治贯穿始终,推动全州政法系统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开展,现对整治内容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一、整治内容
(一)共同整治内容
1.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问题;
2.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;
3.有案不立、压案不查、有罪不究;
4.违规参股借贷;
5.违规违法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;
6.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、充当司法掮客;
7.家支家族干预、妨碍执法司法,办人情案、关系案、金钱案,有案不立、压案不查、有罪不究,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,导致执法司法不公不严甚至违纪违法、以权谋私、徇私枉法等问题;
8.在缉毒禁毒工作中不作为、乱作为,包庇纵容甚至参与毒品违法犯罪、充当“保护伞”,在社区矫正和吸毒人员管控中存在不作为、乱作为、不履行教育管控责任,政法干警及家属吸毒、贩毒等问题;
9.特权思想严重、纪律作风不严不实,“冷硬横推”、自由散漫,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不能为,精神懈怠、作风漂浮、失职失责,严重损害政法队伍形象等问题。
(二)其他突出问题
1.党委政法委系统。(1)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;(2)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;(3)担当作为不力问题;(4)纪律作风问题。
2.法院系统。(1)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;(2)案款、诉讼费管理不规范问题;(3)“圈子文化”影响司法公正廉洁的突出问题。
3.检察系统。(1)刑事案件立案、侦查、审判监督不到位的问题;(2)社区矫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;(3)有罪不诉、有罪轻诉的问题;(4)对新时代检察监督方式转变不到位、落实不主动、节奏跟不上,不敢担当,不善创新的问题。
4.公安系统。(1)不依法如实受案立案的或者违反规定在执法办案系统外流转案件的;(2)刑事、行政案件降格处理的;(3)经过侦查,符合撤案或终止侦查条件,不及时撤案或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;(4)违规取保候审,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不规范、保证人不合格的,或者保而不侦、以保代侦的;(5)对不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进行和解,致使被害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,导致案件不能依法正常办理的。(6)对不符合调解条件的行政案件进行调解,致使违法嫌疑人逃避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的。
5.司法行政系统。(1)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;(2)公正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。
二、监督渠道
(一)凉山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
监督电话:0834—2193097
通信地址:西昌市正义路1号。
(二)党委政法委系统
监督电话:0834—2186503
通信地址:西昌市正义路1号。
(三)法院系统
监督电话:0834—3866535
通信地址:西昌市三岔口南路275号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。
(四)检察系统
监督电话:0834—6990170
通信地址:西昌市合盐路125号。
(五)公安系统
监督电话:0834—2286048
通信地址: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66号。
(六)司法行政系统
监督电话:0834—2162215
通信地址:西昌市春苑路27号凉山州司法局。